你在这里

英国退欧对英欧贸易的法律影响之宏观篇

【转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事务所】2016年6月24日,可谓是欧盟一体化进程中最黑暗的一天。英国通过公投的方式,决定退出欧盟。这是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结果——事前很多人认为留欧派占多数,毕竟退欧派的领导人怎么看都不靠谱;然而结果,英国的脱欧派最终以微弱的多数胜利,英国告别欧罗巴,卡梅伦也告别唐宁街十号了。很多读者向我们编辑部咨询,英国退欧对英欧之间的贸易法律安排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今后相关的法律制度会变化吗?未来英欧间贸易会征收关税吗?未来英欧间的劳工流动还会自由吗?做为欧洲投资者,英国还值得投资吗?再或者,已经在英国投资的话会面临什么样的监管风险?我们特约IECPAC协会主席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Jack Chen律师,分别从宏观角度和企业角度,对以上这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英国退欧的起因

    在2015年英国大选的竞选中,首相卡梅伦承诺,如果保守党赢得这次选举,他将与欧盟协商解决英国问题的方案,并将解决方案提交全民公投,以最终决定英国是否应该离开或留在欧盟。2016年2月19日,在其他欧盟成员国的领导人与英国政府达成了只有英国留欧才能生效的解决方案后,2016年6月23日,英国就“英国是应该留欧还是退欧”这一问题进行了全民公投。

从2016年2月19日达成的解决方案内容来看,欧洲为留住英国显然作出了不少让步。方案同意英国在未来不加入欧盟的政治融合进程。在主权方面,允许英国在2009年《里斯本条约》的”黄卡“基础上采用”红卡“机制,即如果国内议会55%议员同意的话,他们可以阻止甚至否决来自欧盟委员会的提议。在经济治理方面,方案同意欧盟关于金融服务监管的规则继续在整个欧盟适用,不区分是否是欧元区成员,但不得要求非欧元区成员对欧元区援助出资。在竞争力方面,方案同意欧盟在最大程度上减轻英国在主要部门中的监管责任。但是,英国人民还是拒绝了这个解决方案。

二、英国退欧的程序

公投结果对英国政府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英国政府很明显并不打算违背民意,已经准备触发《里斯本条约》第50条规定的退欧程序。根据该规定,首先英国正式通知欧洲理事会其退欧意向,随后英国和欧盟就“未来关系框架”展开谈判并达成“退欧协议”,最后该协议需要理事会同意和欧洲议会通过。

“退欧条款”在设计之初,没人会预想到会有成员国真正退出欧盟,该条款的存在形式多于实际。因此,条款的内容比较简单,存在诸多模糊之处。第50条第1款规定,任何成员国均可根据其本国宪法要求决定退出欧盟;第2款规定,决定退出联盟的成员国应将此意向通知欧洲理事会。

首先,退欧决定由成员国根据其本国宪法做出,欧盟及其机构或任何其他方无权做出此等决定或启动成员国退欧程序。何种决策构成第50条意义上的“决定”,也由成员国国内法规定。如上所述,根据英国议会的公投法令,英国退欧决定由英国政府做出。

其次,关于第50条第2款规定的“通知”,条约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欧盟内部达成一致的意见是,条约并没有要求通知必须是书面的,口头的正式声明也构成正式通知。对英国公投退欧表示不满的人士中,有人认为,英国宣布公投结果即构成对欧盟的正式通知,但从欧盟各国领导人的公开表态的意见中可以看出,正式通知需要英国政府对欧洲理事会明确地表达退欧意向。只有在正式通知后,英国和欧盟才会就相关的权利义务和未来关系展开谈判。但是,在最近的英国和德国的首相会面中,特雷莎·梅表示退欧谈判不会早于2017年。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将继续关注退欧谈判,为读者带来更多更新消息和法律分析。

  • 欧盟国家和英国的未来贸易关系走向分析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律师Jack Chen认为,一旦有关欧盟和英国“未来关系框架”的谈判展开,将有可能产生以下结果:

(1)    类似挪威的EEA 协议:英国加入欧共经济区(European Economic Area ,EEA)并能完全进入欧洲单一市场,但是必须采纳相关的欧盟标准和规则。欧共经济区成员国支持欧盟的四项基本自由(包括人员自由流动),除了少数特定产业(如渔业、农业),英国需要遵从欧盟法并需要随时更新,但却对立法没有任何决定权。另外,挪威模式下,英国要对欧盟进行出资。英国可以进入货物贸易的统一市场,但无法完全进入金融服务统一市场。

(2)    类似土耳其的关税协定:英国适用欧洲产品市场的相关规则来避免关税壁垒,但是协定覆盖的部门可能是不完整的。英国公司在出口时还是有可能遭遇关税,同时无法在第三国市场搭上欧盟同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的便车。

(3)    类似瑞士的双边协定:英国和欧盟就英国加入单一市场的问题达成双边协定。但是在这种模式下,英国要向欧盟出资并且无权参与欧盟决策。目前瑞士出资是英国的一半,也不能阻止人员流动,因为这是进入单一市场的条件,同样,瑞士无法完全进入金融服务统一市场。

(4)    自由贸易协定:英国和欧盟达成自由贸易协定。

(5)    最惠国待遇途径:英国和欧盟不就共同标准和规则进行协商,直接约定该问题享有不低于第三国的待遇。

   从贸易层面来看,无论采取哪种模式,英国都会或多或少地遭遇比以前高出很多的贸易壁垒。同时,上述模式在提高贸易壁垒的基础上,也不能完全满足英国脱欧的国内诉求。例如EEA协议下,英国的移民状况并不会获得好转。类似瑞士的双边协定会使得脱欧口号(将“会费”用于医疗保险)成为讽刺。也许英国会采用自由贸易协定的方式,从表面看来,“推倒重来”即能满足英国脱欧的国内诉求(移民问题,决策权,会费),也给双方通过谈判避免各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但在和欧盟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中,英国底牌并不多。从贸易来看,英国对欧盟的依赖程度远远大于欧盟对英国的依赖程度。从投资来看,英国作为国际直接投资资本流入国,有一半的投资来自欧洲大陆。而其他国家选择英国做为投资国,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可以通过英国登陆欧洲大陆。

  • 退欧对英国法律的影响

比利时鼎盛华人律师行主任律师JackCHEN认为,在正式退欧后,英国法律将很可能必须对此前适用的欧盟指令和欧盟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除。但是欧盟指令和欧盟条例面临的情况也不一样。欧盟指令是经过英国立法内化成国内法律之后生效的,所以英国退出欧盟,除非国会废除或者修改这些指令,否则继续有效。而欧盟条例则极有可能会因为英国和欧盟的协商结果(除非双方达成类似EEA协议,英国同意继续遵守欧盟的法律)在英国自动失效。

另外,在正式退欧后,英国将不再受欧盟法院的管辖权限制。欧盟法院对欧盟成员法院涉及欧盟法律的司法判决,享有司法审查权。在英国退出欧盟之后,欧盟法院将不再对英国法院涉及欧盟法律的判决享有该项权力。

无论,英国和欧洲将会达成何种协商结果,在此之前,英国将会保持其在欧盟的身份并且享受欧洲单一市场的带来的利益。但是,企业的经营还是面临着各种法律政策风险需要提前预防。更多内容请阅读下一期的《英国退欧对英欧贸易的法律影响之企业篇》。

Tags: 
新闻